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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亚旅游局消息]
三亚旅游局在线投诉
一、向旅游质监所投诉的条件
向旅游质监所投诉的条件
(1) 投诉人是旅游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旅游者和其合法代理人;
(2) 有明确的被投诉旅行社,具体的要求和事实根据;
(3) 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适用的范围。
向旅游质监所投诉的时效
向质监所请求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,时效期限以投诉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。超过时效的请求质监所可以不予受理。
二、向旅游质监所投诉的程序
一、递交投诉状
投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:
1、投诉者姓名、性别、国籍、职业、年龄、联系电话、单位名称及地址;
2、被投诉都姓名或名称;
3、具体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
4、证据
二、立案
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进行立案,不受理或转其他部门处理的,七日内通知投诉者
三、双方协商
质监所将投诉案转给被投诉者,由被投诉者与投诉者协商解决,最长期限为30日
四、核实案情
协商不成的,质监所向双方展开调查,核实案情
五、召开调解会
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质证、调解
六、作出处理决定
对调解不成的质保金赔偿案件,质监所再次核实案情并征求法律意见,于15日内作出局面处理决定。
七、申诉:
当事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,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质监所申诉
八、理赔
旅行社社应按处理决定理赔,不承担或无力理赔,质监所动用该旅行社的质保金理赔
九、结案
质监所收齐回函,结案
三、旅游投诉应提交哪些资料
应当向旅游质监所递交赔偿请求书,列明:
1、被投诉旅行社的名称、导游姓名;
2、请求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国籍、职业、年龄及团队名称、地址、电话;
3、赔偿请求和根据的事实、理由与证据;
4、证据是指游客与旅行社签定的合同、旅游行程安排表、发票等相关 资料的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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